关于规范学院喜报宣传张贴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领导的相关指示精神,今后凡涉及以下内容的喜报宣传张贴应将内容报送学院党委宣传部并由学院党委宣传部统一发布。
一、 获得荣誉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南宁市一级的;
二、 以学院名义参加或申报的;
三、 涉及学院领导的;
四、 其他应当以学院名义宣传的。
党委宣传部
二O一O年一月八日